外婆離世,按慣例誠邀外婆參與了超過五十年聚會的教會一起籌備她的身後事,特別是安息聚會的安排,起初傾得好好的,誰知為著我們家人選擇了教堂而非傳統殯儀館、選擇了週二舉行安息聚會而撞上他們平日的相聚而鬧不快,本來平日十分隨和但仍未信主的表弟氣得立即退出統籌群組,而我,雖然我昔日歸信主耶穌跟這個教會也有一定關係,但我看到外婆教會中的弟兄姊妹這樣表達,尤其他們應該都算是一群成熟的牧者,也感到不高興。自問我們從來沒勉強他們要為我們作甚麼,甚至還一直尊重他們在場地及日期上的意見,但他們卻表現得前言不對後語、固執、甚至乎不太禮貌,未信的人姑且也不會這樣,但他們打著神職人員的旗號,代表著教會,卻有那樣的言行舉止,真的令人費解及失望。
事後跟外婆教會一位比較稔熟的姊妹傾談,她也在那統籌的群組中,所以整個由原先和諧到有家屬代表不歡而散的過程也是見證人,她也不能解釋原因,只說那位弟兄本職是校長,可能其工作風格帶入了這件事情上,但我不解地說我認識的校長也不一定只有威嚴,隨和親民的亦不少。怎樣解釋也好,我的結論是這次我們作為基督徒的見證實在不好,很影響非基督徒對基督教的印象。
主耶穌給了我們傳福音的大使命,很多基督徒也聽主話,為主去作,我們努力地利用人心的空虛、對將來的憂慮、缺乏愛、世界局勢引證聖經預言等切入點去述說十字架的大愛,有些甚至自掏腰包送禮物,花錢花時間去短宣,只是效果往往不成正比,我們固然可以責怪魔鬼從中作梗以蒙蔽人心,但我們作為基督徒有沒有想過我們的言行舉止其實在「倒米」,我們的見證有時令不少本來樂意接近神的人卻步?
基督徒也是人,我們當然有自己的缺點、軟弱和性格不足的地方,否則我們應該可自稱聖人了。但我們總不能恃住自己的過犯已蒙赦免而顯得自己高高在上或站於道德高地,有時我見教會一些具名銜或帶教會職份的弟兄姊妹,喜歡「拋書包」、禱告如背誦或有種神聖不可侵犯的氣場包圍自己,少了那種「為首的就是作僕人」的平易近人和謙卑,所以難怪聖經中也記載耶穌不喜歡當時法利賽人的高姿態、形式化及重視人的尊敬。
基督徒與世人一樣,也有很多不足,我們慶幸是我們得到救恩的庇佑,但我們行事為人其實還有很大進步空間,若果自恃自己與別不同而失卻包容,其實很惹別人反感。
我們的見證其實很影響別人對基督教的觀感,沒有人看得見神,卻看見祂活在地上的信徒,所以我們的一舉一動和言行舉止也會成為見證,是神的代言人,很多時我們活得是否積極、正面、盡責、安分守己等也代表這個信仰的核心價值,所以天生手腳殘缺或患上絕症的病人,他們的見證往往比我們講幾多神的真偽或聖經中的預言更有效。反之,好像我外婆教會那位弟兄的言行,亦會令我們的福音對象距離我們的神更遠。
所以,我現在每朝早的禱告,也提醒自己說話要合宜、作事要謹慎及有智慧,要努力為主作好見證,這不容易,因為我們真有自己的缺點,還有魔鬼會用詭計設局令我們做得不好,所以我們就要加倍努力及求主保守。
(1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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