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應該是公義,但為何祂仍容許世上有這麼多的不公義?我不知道,也許祂要我們禱告更多,並仰望日後的新天新地。
不明白為何在香港從事漁農業的人數已相當少,卻竟然還在立法會中佔有職位,甚至在選舉委員會中比例亦甚多,有人提出比較公平客觀的修改,政府卻因為要保障政權而置若罔聞,繼續不公義;然後新界原居民因為歷史遺留下來的原因,至今仍享有丁權,正當大部分香港年輕人要為磚頭而勞役半生,一些男孩子一到十八歲就可以無需繳付地價便可建造一棟房屋,甚至還肆無忌憚地去僭建,新界原居民享有的特權及對女性的歧視到今天仍合法地存留在這個號稱國際城市,又是一個不公義的例證。
直到最近,法官竟判一位女示威者「以胸襲警」,作為小市民的我只感到不可思議,怎麼會有這樣的判決,若果示威者亂喊「非禮」,那不是應該判「誹謗」、阻差辦公或誣衊警察嗎?若果「以胸襲警」成為案例,那不代表警察可以多了一個方法對待女示威者?何況,這次示威是針對水貨客—一個本來影響本地居民生活的不公義事情,若是政府一早嘗試解決,根本用不著小市民用比較激烈的方法去爭取。
當然,不公義也不是香港獨有,例如美國種族歧視情況嚴重,多次發生白人警察槍殺有色人種,在疑點及爭議聲中每每仍判濫開槍者無罪,直至最近先後有人拍攝到真實情況,才作出比較公義的判決,但多少年來,含冤未得雪的人恐怕不計其數。就是在個人及家庭層面上,上一輩的重男輕女,看兒子如珠如寶,百般遷就,對女兒則持不同方式教養;甚至有聞一家三兄弟,母親對好食懶飛的大兒子十分溺愛,卻針對不懂表達的老二,旁人看在眼內,也替老二不值。
若我們每時每刻也被任何不公義的事情影響情緒,那麼我們人生恐怕不會平靜,每日都會如波浪的翻騰,對自己身心心裡健康也不會有好處;但作為受過一點教育,有原則又有理想,面對不公義,還是應該感到憤怒和咬牙切齒。今日雖然是無奈及無能為力,但一個公義的心態還是應該有,甚至在可行的情況下作可以作的事。
處身地上,相信永遠也達不到公平和公義,自己要學懂平衡心態,不變得麻木,也不好過份投放感情和精神,最好還是先做好自己,先做一個公平和公義的人;其他就是祈禱希望神彰顯公義了,到底唯有神才知一切來龍去脈、前因後果,不以個人利益作依歸。
一個多月前的「政改表決」可能就是一個好的提醒,原來在我們以為做不到甚麼之時,神卻做就一個前所未見難得的局面,讓不公義的政權及支持這樣政權的人蒙羞。有基督徒說這是一個「神蹟」,我不否定,但更重要是提醒自己的確可以為不公義的事禱告更多。
(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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