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作家因一篇評論文章而遭網民恐嚇,那管網民大概只是說笑,但這樣做仍實在不智,因為這不單藉事件進一步提升這專欄作家的知名度,並且被人家搶佔了道德高地。畢竟言論自由還是香港重要的核心價值,每次從深圳過關返香港,港鐵車廂內便可以看到親中和不親中的多角度新聞,手機的上網服務亦立即暢通無阻,便聯想起一河之隔,原來言論自由並非必然。
曾經也有留意這位引起爭論的作者,起初也會被她流暢的文筆及一些對事情獨特的角度所吸引,雖然一早已估計她也是親中和親政府的一份子,但重要只要是言之有理,那管是支持建制派或泛民,也會令我信服,並且會把那些觀點列入自己應當思考之列,立法局主席曾鈺成便是一例,他以理服人,論點毫不含糊,不會隨便以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難怪他是香港近年最受歡迎的政治人物。
可惜這位專欄作者的文章和論點,卻越來越「離地」,甚至看似走火入魔,很難給予一點認同;而事實上,在她發表那甚具爭論性的文章前,已有多期沒看她的文章了,因為早已感受到她的文章不單不會擴闊到我的理智思考角度,甚至是毒害我的思考及影響我對是非的判斷。正如另一位專欄作者說,香港人誰都應該享有言論自由,不過這位讀過書的作者,都應該有些「品」和道德心,如此對弱勢社群及受害者的家人沒有惻隱之心,實在令其他專欄作者蒙羞,亦讓花時間看她文章的人感到羞恥。雖然我們不明白引起爭議的專欄作者為何偏幫警察幫得如此盲目,可能她有親戚從事警務工作,可能她收受利益,可能有不知原因的隱情,但事件中智障人士及其家人受到人為的傷害是顯而易見,警方有不足亦明顯不過,即使要巴結政府,可以一味官腔的說查找不足,也可對事件隻字不提,但這專欄作者卻還要在受到傷害的人士的傷口上灑鹽,那就難怪引起公憤了。
除了這位專欄作者外,其實還有好幾個作者也在我「杯葛」之列,他們的文章不是毫無理據、處處歪理,就是隨意更改自己的原則等,一時講法理、一時講人情、一時又講愛國,他們有他們的準則,可以隨便「搬龍門」,那既然不是甚麼好觀點,那就少看甚至不看,省了時間看其他專欄算了。
明白到我一個人的「杯葛」是消極的做法,不會改變到作者,亦不會對社會起到甚麼作用,但那管沒作用,應要作正確的事,這是心態問題。所以就算這地方仍有不少要巴結政權的喉舌,即使這些傳媒在市場的佔有率已很細、銷量已相當低、亦沒有引起幾多人留意,卻仍有巨大的資金而繼續生存,不過就是這些報章每日在區議員辦公室免費派發,我經過時仍不會花力氣拿一份。這個社會總有水平低、又沒道德水平的小專欄,不過這些人和那些沒銷量的報紙即使不知何解仍可在世上佔一席位,但相信在一些人眼中是完全沒有價值和地位、更不值一提的。在這個仍有言論自由的社會,做了自己應做的就好了。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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