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世上自從有了馬拉松的運動項目,又開始有超級馬拉松的玩意,即是但凡超過四十二公里又一百九十五米的跑步項目,便可以叫做超級馬拉松了,雖然見過有四十三公里的比賽號稱超級馬拉松,但更普遍是五十公里、一百公里、甚至更長距離的項目。
我有時也會想,我要在四十二公里的馬拉松比賽中獲獎幾乎沒有甚麼可能,那麼會否轉戰其他需要更多體能及耐力的項目更理想呢?正如之前參加一場十多公里的跑山賽,雖然距離較短,但由於要背負額外重量去跑山,所以在配合上一些天時地利人和的合適條件下,那次竟有幸獲獎,那麼是否代表我應向這些要求更多耐力但又較冷門的項目發展呢?不過,要完成四十二公里已令我筋皮力竭,何況至今我仍會覺得四十二公里是一個有歷史意義的指標,暫時也沒打算挑戰更長的距離,否則便永無止境了。再說,我早已看透那些獲獎的虛榮感了。
尤記得自從小學擲豆袋後開始參加較正式的田徑比賽項目是一百米短跑和跳遠比賽,那應該是仍屬於小朋友的中一年代,每個活躍的男孩子當然會覺得自己跑得很快,但很輕易地便證明自己一點兒也跑得不快,還好雖然入不了決賽,但仍未至於要包尾;不知為何在初中後期揀了千五米的比賽,印象中雖然仍未能獲獎,但已經可參加決賽了,甚至獲選代表學校參加學界的千五米和越野賽事。但最經典莫過於高中時在陸運會參加首次舉辦的五千米比賽並成功奪得首屆的冠軍,現在仍希奇當日自己為何有膽量報名參加一次過要跑十二個半圈的比賽。
相同的軌跡也發生在後來發掘出潛能的游泳項目上,記得學懂游水後最先參加的是學校水運會最短途的五十米自由泳項目,成績及名次也平平無奇;但後來再參加一百米賽事卻開始獲得獎項;不過原來更厲害是我參加二百米或以上距離的賽事,二百米項目曾打入香港分齡的頭十快成績,而四百米項目則是我以香港學界代表身份到外地參加比賽的項目。
由此可見,我似乎都應該是適合參加較講求耐力戰的人,要用爆發力的恐怕非我專長。不知道這跟我往後的人生際遇及發展有沒有關連,我自問不是那種反應快、轉數快的人,所以不要叫我在商業社會跟人比拼,恐怕我會輸蝕;反倒有同事讚我情緒智商高,有能耐做好一件要花時間的事,而面對難纏的人事物,可能我較有能力應付到。
究竟這是好是壞我也不知道,但人生確是一場耐力戰,也但願先天的耐力基因可幫自己走更好的道路。
(17.5.19)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