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友邀請我參加一個高級運動品牌的活動,而根據網上宣傳資料,所有參加者還可得到紀念品一份。活動日一切本來還挺不錯,只是去到尾聲,負責導師卻加插了一個競技遊戲,要兩人一組作比賽,勝出才有紀念品。先不管主辦單位不太老實,但看到那將跟我一同競賽的年輕人對紀念品虎視眈眈,就知這趟不易應付,不過就盡力了罷,不必要為那條毛巾紀念品太上心。
和年輕男孩子的比拼不分上下,但明顯看到他非常認真投入。遊戲沒有評判,只是由我們自行定奪,而來到尾聲,正當我們仍不分上下,但男孩子卻認定自己勝出了,但看看情況,大家明顯仍是打成平手,他怎會不知呢?只是他應該對那份紀念品太過渴求了,因而不理良心與真相;不過,由於我要跟他理論,大家在眾人面前一定也不會好看,何況早已對自己說別要為這身外物付出太多代價,我也就算了,讓那個年輕人出去領獎就好。
明顯地,那個年輕人雖不是說謊話,但他還是在作一件違背良心的事:他明明知道自己沒有勝出,卻為了小小紀念品而自認勝出。雖然大家可能也會覺得那不過是為了一份小小紀念品而無傷大雅,亦沒傷害任何人,但違背良心就是違背良心,不誠實就是不誠實,不管是為了不到百元的毛巾還是上百萬的跑車。
聖經中十誡要我們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其廣泛及公認的含意是叫我們誠實,因為一位真神必喜悅正直和誠實,憎惡撒謊的舌頭和吐謊言的假見證;雖然現今世代謊話和不老實的無處不在,甚至不少父母會倒過來教導子女要懂說謊話以保護自己,但這不代表正確,我們還是應該憑良知去持守。
要知道,一旦離開「事實」便沒有界線,即是說騙財一百元是騙,騙一百萬也是騙,為了毛巾而不誠實是違背良心,為了跑車而不誠實同樣也是違背良心,即使有人會不介意那價值不高的,亦有人會介意,但本質就是只要踏過界線一點,便已是不誠實了。
不能否認,世上充滿誘因叫人不誠實,有時是貪心,有時是人的慾望,亦有時是為自保。或許是性格使然,我沒有多大進取心貪戀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反而為自保如保著自己的工作及面子而面對的考驗則較多,所以上次不會為拿不到一條毛巾而介懷,反而覺得玩遊戲「被輸掉」給另一個男孩子不是太有面而有點兒介意;同樣,間中在工作上因害怕被上司責備而有說謊的衝動,甚至還會想如何把謊話粉飾,認為這不過是美麗的謊言。只是想起一個小謊話是開始,然後會誘使人越講越多,越講越大,自己還是先不好為魔鬼留下半點地步。
神不喜歡人作假見證,說謊話,祂是光明聖潔,容不下半點瑕疵;雖然祂亦滿有恩惠憐憫,原諒我們的過錯,但在我自己的標準中,我還是希望能夠做一個光明磊落的人,所以大話還是盡量可免則免。我感恩在堅持此一原則下,每每能夠在困難邊緣平安渡過;當然,我所面對的困難從來不算太艱難,我也不敢要求自己做到之餘,別人也一定要做到。但既然我不喜歡別人向我撒謊,神又不會喜歡,我也就繼續努力做一個誠實但或會被認為蝕底一點的人罷。
(3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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