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從國內搬返香港,一下子地方淺窄了,部份物品會搬到香港,亦有部份他已情商搬到我太太父母那位於國內的祖家,但恐怕有部份亦需要棄掉。他年紀不輕,恐怕在這個過程我亦要抽時間返回內地幫忙協助。
據說在這批個人物品中,大部份是書籍和雜誌,除了昔日他出版的雜誌外,亦有些是珍藏,說實話,我絲毫不會質疑他「珍藏」的定義,因為就算不是可收藏在博物館具有時代意義的東西,相信有些珍藏對他也必具有一些意思,稍有感情的人應該都會明白這點。何況,他昔日出版的雜誌間接養大了我和妹妹,爸爸已無可奈何地每期僅存留少數,我也不應太無情。將心比己,我同樣亦有一些珍藏,可能不是雜誌書籍,而是相簿、奬杯及衣物等,所以我明白他的感受,絕不能一句「全部棄掉」就是了。但在另一方面,卻亦希望他明白,這是他個人的東西,屬於他個人的回憶和經歷,旁人不能明白之時,這些東西對別人也沒甚麼大價值,現在他用人家的地方,亦用上別人的時間搬來搬去,其實亦不太應該。
想起聖經中提到人赤身而來,亦赤身而去,死後不能帶走任何實質的東西,窮人如是,富有人亦一樣,所以人在世為自己堆積幾多財寶亦枉然。爸爸由內地搬返香港,仍總算有地方存留一些「寶貝」,但想起嫲嫲,卻已住進安老院內,她能擁有的東西更少更少。
也許我應痛恨自己不長進,不好好賺錢購買一個特大房子安頓全家或他們的所有物品,只是想到就算我們為嫲嫲租一個迷你倉把她的東西存留,其實她亦沒有太多能力去翻看和細味。
爸爸和嫲嫲的經歷其實亦給我很大的提醒,當年紀老去,沒能力為自己爭取更多,甚至連自己也不能照顧自己之時,身外物便成為了自己以至身邊人的負擔,今日無奈要為爸爸的寶貝而費神,但己所不慾,又應否在日後讓人家因我的寶貝而費神呢?
也許我仍算年輕,並有能力由細屋搬大屋,尚有一段日子才要擔心那些沒實質用途的身外物如何處置,但人的生命不在我們手所掌握,怎敢保證明天還有能力掌管自己的生命和財產,而不用別人去承擔呢?也許我亦要開始改變思維,不是要對過去發生的人事物無情,而是要開始減省身外物給自己的負擔,不一定買的東西可不購買就不買,幾年也用不到的也要下定決心放棄,今日坐言起行,先把一大疊舊報紙拋棄,就讓過去的過去,只需今日這刻活得更精彩,更能在此時此刻愛惜我們身邊的人就是了。
(1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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