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隔七年後,再度走上街頭參加賣旗籌款。
據說七年前替同一機構賣旗的那一次,因為籌得的款項未達社會福利處的規定,所以不得在往後幾年獲批申請,我不知道真假,亦沒有打算求證,當時只是感到可惜。但這一次越接近賣旗日,卻越發現不能賣旗其實並非太過可惜,當然這完全在個人感受上;原來在不知何時,賣旗已成為一件不太叫座的活動了。
也許自己早已忘卻七年前在旺角賣旗的辛苦,所以當早一個多月前再次聽到招募賣旗義工時,不作多想便報名參加。原本報了名,到時取旗袋就參與便是了;但這段時間,當身邊朋友知道我即將做賣旗的義工時,便一盆盆冷水淋過來。
我其實仍十分相信身邊朋友對我專誠請假去賣旗是十分支持,只是賣旗對他們來說卻是非常之吃力不討好,一些說賣旗看盡人情冷暖,一些又說一把年紀很怕被人拒絕,一些說被人拒絕很沒面子等等;但除了那些主觀感受外,相信這七年間最大的客觀改變恐怕是市民所袋的零錢更少,八達通比過往任何時期更普遍和受歡迎。說實話,七年前賣旗的感受我怎會輕易忘記了,朋友的提醒我又怎會不知道?但我卻知道我越去想,便越被那些負面感受充斥,根本只會越攔阻我參與的決心。
若以利益成本計算,參與這些慈善活動大概必是損失金錢時間和精神,就是給自己放假一天躲在家中睡覺也必然更有益,但善事這回事,從來是個人修養素質和價值觀問題,當中以自己有餘去幫助有需要的人,獲得的喜樂和滿足,自不是間尺或其他量器可計算到。
無論朋友是冷嘲熱諷、或不過溫馨提醒,自己早已決定勇往直前,不去想太多,我想就算一整個上午只籌得一百元,我仍令到受惠社群多得一百元,又有何損失呢?的確,在賣旗籌款的前一晚,我仍擔心天氣太熱,路人不願停留;亦擔心我這等肥斯大隻的男人,一定不夠長者或小女孩吸引,但我時刻提醒自己不需比較、不需定下甚麼目標,賣得幾多就幾多。
這個賣旗的上午,掛著酷熱天氣警告,路人也一如朋友所說,有匆忙而過,有狠狠的把我拒絕,亦有聲稱自己沒有零錢,有時問起十個人叫買支旗,亦沒有一次成功,間中也會因此而氣餒和無奈;只是與此同時,亦有的千辛萬苦找零錢,也有的說沒零錢便拿出紙幣,甚至專登繞過來給我買旗,正讓我感受人間溫情亦常在。
在那三個多小時,我嘗試一直掛著笑臉,並且任由路人拒絕、冷淡和不禮貌,我仍友善回應。我時刻想著,上天正察看我所作的一切,我應自豪我有如此善心,不怕辛勞、尷尬或被拒,有這樣的態度最重要。還有聖經教導,若人對我好我才對人家好,又有何特別,稅吏也是這樣;同樣若人家買旗才對人好,我又如何?這三小時是密集的操練,感恩我可藉此更加進步。
(3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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