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時間內聽到兩宗身邊親戚朋友出現婚姻危機的消息,連同一對相熟的教會弟兄姊妹已經分開兩年多,婚姻問題在我身邊已經不是陌生或遙遠的名詞。可惜的是三對夫婦也是基督徒,部分原因當然是我的圈子大部分人也是基督徒,所以「中招」的是基督徒也不是意外,不過基督教教義不主張離婚,卻還接連出現在我身邊,始終感到無奈和可惜。
作為旁觀者,且見識過這個世界極其複雜,不容易有黑白之分,就知道不易作出判斷和建議。就好像作為基督徒,而且愛護我的親人朋友,自然覺得夫婦走在一起就不好分開,不過若果已經去到一個地步就是在一起的時候比獨自更不開心和有壓力,那是否分開更好呢?當然這又涉及當初為甚麼不老早對對方了解清楚才結合這樣的問題。
毫無疑問,兩個人走在一起,一起生活和共處從來不易,因為性格不同,成長背景、原生家庭、見識和生活習慣盡皆不同,卻要走在一起相處,遇上分歧和磨擦是理所當然,去到這地步便是如何包容、如何遷就、如何以愛去蓋過問題的考驗了。
我跟太太雖然並非兩個南轅北轍的人,但我們一樣有很多不同的地方,包括興趣、思想、家庭背景、學歷、習慣、人生經歷……,甚至我們的價值觀也不盡相同。太太喜歡吃沙津、刺身和朱古力等東西,我則較喜歡吃牛扒和湯麵,若在那些大時大節如聖誕、情人節和結婚週年,我們吃甚麼慶祝好呢?這個時候,因愛便能夠為對方犧牲自己的喜好。
愛確實需要或大或小的付出和犧牲,可能付出時間和金錢為對方預備禮物,令對方高興,犧牲的可能是個人的喜好和習慣,只因為覺得和對方一起很快樂和值得。此外,兩個人即使面對很多分歧和要作出犧牲,但若果能夠這樣做到便是因為看到兩個人走在一起的寶貴和好處。
聖經傳道書第四章一針見血便道出當中的精髓:「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因為二人勞碌同得美好的果效。若是跌倒,這人可以扶起他的同伴;若是孤身跌倒,沒有別人扶起他來,這人就有禍了。再者,二人同睡就都暖和,一人獨睡怎能暖和呢?有人攻勝孤身一人,若有二人便能敵擋他……。」所以在給一對新人送上的賀卡中,我常祝福他們能發揮「一加一大過二」的功效,兩個人在一起可以互相支持、互相補足,若真能夠活出真正婚姻的實質,其實令人得到的健康和快樂是單身人士所得到的更高,這點在一些科學研究及統計中也有說明的。當然,兩個人因愛而結合,而愛其實亦遠超科學和統計學,兩個人當中為何有愛、為何又失去愛,也恕我仍未能了解透徹。
可惜的是,社會的大趨勢是主張個人主義,當今很多媒體和社會生活模式也講求重視個人利益,於是人越趨向自私和自我中心,也愈少肯為他人犧牲和付出,這跟婚姻的精神背道而馳,難怪在主張自由戀愛的地方離婚率也更高,因為這些地方同樣追求個人主義和利益。
終歸而言,身邊有親戚好友遇上這樣的事固然不會令人快樂,但一句「不應該」及「盡量唔好」卻埋抹他們背後的問題和困難,這些事很多時惟有當事人最知道問題根源,只願他們重新看到一起的美麗和好處,也抹去內心的自私和自我而肯去為對方付出多一點。
(1•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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