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機構的醫療保險包含四十次門診服務,包括西醫、中醫、跌打及專科等,過去幾年,我每年要用上的服務次數最多只是單位數字,甚至有幾年是零,即一整年完全沒看過一次醫生。只不過今年恐怕要用上三十多次,包括心血管情況不尋常,而腳部的持續痛楚更是佔了八成,今年看醫生的次數真的挺多,估計光顧過的醫生有十多二十位,恐怕兩項也是人生的記錄。
持續為病痛奔波真的不好受,自己已去到一個地步是寧願找到一個醫生能徹底根治問題,就算要付較高醫療費也不是問題。要安慰自己,惟有說多看不同醫生倒可以對香港的醫生及醫療系統有更多認識。
那天聽到港大在深圳開辦醫院,負責人說到其中一大挑戰是要把香港的管理模式帶入醫院中,其中包括醫德和職業操守等元素,究竟甚麼是醫德?甚麼是醫生的職業操守呢?相信很多規範和原則是眾所周知,但界線在哪裡?若今日所發展的形勢已超越昔日傳統認知的一套,又如何作當機立斷的判斷呢?
記得今年年初作普通體檢,其中包括做一個心臟功能測試,取報告之時,當值醫生義正辭嚴地告訴我要我急急去看心臟科的專科醫生,並告訴我情況危急,我說我沒有相熟醫生,他便推薦我去看某個他認識的醫生,去到醫務所,醫生簡單知道情況,便叫我最好快快做三個相關測試,既然如此就做吧,然後看到結果又是說我情況危急,還要加多句要我快快排期做一個手術,但這刻我開始有猶疑,除了手術費較貴,另外我對創傷性手術較有保留,但更重要是我覺得他的說話怎麼會似曾相識呢。我記起原來五年前我也做過一次心臟科的測試,五年前有另一醫生已說過我情況危急,應該要做那個手術,但那時由於我有心不甘,明明正在做的動態心電圖沒有任何異樣,醫生卻突然喊停,我不太相信他的判斷。
如此五年過去,其實也沒有任何異樣,最少我未曾出現過甚麼危急而入院,五年後的這一次也不過是例行檢查,怎麼又是危急!不過五年後我入世更深了,更加明白「危急」是一個既主觀又客觀的形容詞,若以心血管做例子,只要心肌比一般人肥厚、心跳比平常人快或慢一點、心血管有多一點阻塞……,其實死亡風險總比尋常人大,情況自必較危急,若果危急病患者活多過三、五、七年,可能只是他們好彩,不能說是醫生說錯,更沒有人會因繼續活著找醫生麻煩。相反,醫生若不這樣說而引起病人重視及作出跟進,病人突然情況惡化或有問題,醫生便有機會負上責任了。所以誇大病情是否真的沒醫德呢?恐怕很多人寧願接受最壞的情況,更何況病情確實是沒有一個絕對答案。
兩個醫生兩句「危急」沒令我繼續慌亂,冷靜過後,再看第三個自己找且年輕一代的醫生,竟然認為頭兩個醫生建議的手術比較傳統,他有第二及第三個方法去針對我的問題,在我還在思考應否接受第二或第三個手術之際,機緣巧合看到一個私家醫院和公立醫院的醫生,他們竟不約而同承認三個手術既有風險又未必能徹底解決問題,最重要是見我可輕鬆跑畢馬拉松又沒有出現任何病痛,提議我服用一些葯物便好。
這樣看來,私人「掛牌」的醫生是否有一些利益的考慮呢?做手術的建議未必一定錯,但手術的後遺症是否他們會給病人的重大考慮呢?另外,第一位醫生轉介我予第二位醫生,當中有沒有利益輸送我無從知曉,此外醫生著我做的檢查、所開的藥物、做手術要去的私家醫院……,皆涉及利潤和利益問題,我們小市民難以掌握,但醫生們又會否主動去檢視情況及堵塞漏洞呢?
我相信香港醫生不會見死不夠,也不會惡意把無病變成有病,但除了那些明顯受法律規管的事情,其他處於灰色地帶的情況他們又會怎樣做呢?
(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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