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一清真寺受恐襲,做成超過三百人死亡,雖然報紙和電視新聞也作了報導,但香港絕大部分報章也只把新聞放在內頁一小角,而電視台的報導篇幅未夠一分鐘之餘,還要放在第二、三節;相比於十月發生在美國拉斯維加斯造成近六十人死亡的槍擊案,香港媒體的重視程度,實在有著天淵之別。仍記得拉斯維加斯恐襲事發翌日香港幾份報紙把新聞放報章頭版,電視新聞則有一行黃色字在螢光幕左邊,還以為香港快掛上八號風球。
在埃及清真寺出現的傷亡數字,其實比起美國所發生的,是倍數的對比,其性質相似,也是一班無辜平民被殘殺,只是美國人的價值卻看似恃貴很多,受重視程度高得多。但大家都是人,同樣有親人有朋友,在社會有貢獻有個位置,為甚麼埃及死亡的三百多個平民百姓可輕輕帶過?又為甚麼在埃及所發生的不比在美國發生的重要呢?難道回教世界內的分歧與我們沒有關連?還是我們大概會有更多親朋戚友及明星在美國而非埃及便需要更多篇幅去報導呢?說真的,聽到埃及發生的事,我也一樣的傷心難過,即使我只是基督徒而非回教徒,亦曾去過拉斯維加斯而沒到過埃及作客,但我絕不輕看一個與我相距甚遠的非洲人的價值,他們同樣有父母、甚至配偶子女和其他家人,他們同樣一生只活一次,亦同樣可能擁有夢想,又或未了的心願;但他們的生命就此突然結束而再沒能可能踏前。一件不幸的事情做成死傷,每個無辜的受害人也應受尊重。只可惜透過傳媒的取向及思想差異做成厚此薄彼,人的價值變得不一樣。
人的重要性及價值,很容易受不同因素影響,但有時實在令人不明所以。記得讀書時修讀社會學的科目,說到家庭的功能,其中之一就是提供宣泄的渠道。想清楚,那的確是事實,那管對家人其實很不公平。
原本我們以為家人最親,因為最無條件的愛每每來自家人,正因這樣,我們應該以最好的態度待家人;次之是朋友,再之後是建基於金錢和合約的同事,而排到最後當然是與我們沒關係的過路人。但有趣是我們對不相識的人往往是最客氣、最有禮貌,最少以他們作出氣袋;相反,若在生活上遇上甚麼不快或挫敗,那管排隊時被人插隊、或工作上遇上不公義,我們亦甚少向路人或同事宣泄不滿,反而會把一切憤怒和怨恨留回家中;而在家中所發生的事,例如家人用廁過久、東西沒放好等,絕不會帶回公司向同事發洩之餘,卻會把嚴重程度無限加增並留給家人。
以上現象在你我身邊肯定不陌生,社會學家當然能夠對這一切現象作解釋,只不過,當我們理性地細想,我們的行為跟認知的其實很不相配,即使我們多少次覺得要對家人更好,但總是不容易。
人真的很奇怪,不單對人「大細超」,很多時還要輕重不分、行為不對稱。
(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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