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了十一個全程馬拉松及四個半程馬拉松後,終遇上首個在雨中進行的賽事;我想我還是非常幸運,因為賽事畢竟在自己居住的城市進行,兼且只是二十一公里的路段,所以即使最終全身濕透,我還是知道我很快便可更換衣裳,甚至可回到不是太遙遠的安樂窩。
在自己的地方經歷第一次雨中作賽的確不是一件壞事,因為我不單知道感覺如何,並且從此知道在雨天要多帶備一個小膠袋盛載手提電話;不過,我就替這次的主辦單位難過,因為本來預備好的嘉年華會及頒獎禮被逼因黃色暴雨及雷暴警告而取消,令他們及工作人員很多心血付諸流水。
首次慕名參加這個比渣打馬拉松更得香港人歡心的賽事,先要得跑友幫助,才可在網絡大擠塞下成功報名。雖然這個「全城街馬在觀塘」只是區區的第三屆賽事,而且只有十公里及半馬項目,但因為主辦單位在很多安排上也顧及跑手,例如比賽時間並非在半夜零晨時份開始,並且把收入放在推動青少年參加跑步上,所以不少真正熱愛跑步的人也寧願參加這個不起眼的地區賽事而非所謂的國際大賽。
事實上,這一屆的賽事也絕非順風順水,先是報名時出現混亂,到後來發出電郵至參賽者領取選手包又出現問題,去到比賽日還遇上狂風暴雨,我自己在比賽後亦在雨中等候了近一小時才領取到行李。若果眾參加者對這賽事早已心存不滿,恐怕以上任何一件事情已足夠引發大量劣評及負情緒,就如對田徑總會主辦的渣打馬拉松一樣。不過,大部分參加者應該如我一樣,十分體恤主辦單位到底仍很年幼,而且因早已公開活動收益是回饋社會本身而建立了好形象,比諸田總隱瞞收支情況、又對選手不太尊重,明顯更勝一籌,所以面對這主辦單位的一些失誤,我們還是有這能耐。
首次跑入觀塘社區,以郵輪碼頭分別作起點和終點,途經一些社區及一條高架公路,其實也不算太具特色,但明白到香港實在地方有限,區區十公里便足以橫跨三、四個區域,主辦單位能夠把路線編排在一個社區內,並以鼓吹街頭跑步為噱頭,其實已甚成功。
最後我要以兩小時零十分鐘才能完成半馬,比我最佳記錄慢了十多分鐘,以近日的練習強度來說,其實是有點失望。只是考慮到天氣先是焗促,然後下起滂沱大雨,而部分路段又走上狹窄的行人路和行人天橋,並且膝蓋有些痛楚;但慶幸自己總算參加過和見識過,並且一試在雨中作賽,感覺始終不錯。
值得一提是自己後半段路程比頭半段路程快兼有力,這令我想起昔日參加游泳訓練之時,教練及隊友對於我要游近千米後才上力而感到奇怪,想不到相隔十多二十年後,會重遇這份神奇的感覺。而昔日流行樂隊某位成員沒吃早餐參賽而暈倒這花邊新聞,必須要說收回我起跑前給他的掌聲,除此以外,不值一提,以免有人成功搏取宣傳,沾了一個有心賽會及一班真正跑步的人的光。
(18•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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