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晚的教會相聚前,多數喜歡和太太到附近一間食肆吃晚餐,因為時間不多,所以會快快吃一碗既便宜又美味的米線,太太會享用清湯味,我則喜歡加上小辣,而清湯味則會附上兩三塊白蘿蔔,雖然成本不高,但也是好配搭。
但這一晚的清湯底米線卻沒有附上白蘿蔔,吃完往櫃檯結帳,也忍不住問問常見到的那位服務員,為甚麼這晚的清湯底米線沒有白蘿蔔,看來她冷不防有人追問,尷尬地大笑了兩聲,便解釋說這天白蘿蔔一早已用完了,還未待我反問白蘿蔔沒有了而為何沒補送其他配菜,她已經急急地說白蘿蔔用完便沒有了,換轉角度說即是先到先得。我寧願她輕輕說句不好意思、或說會叫廚房留意一下,我都覺得較舒服,但她這樣說反而令我有點兒不快,畢竟熟客才知分別,而她的回應甚至有點兒無禮,好像沒打算解決問題,真是有一刻衝動想責備她一頓,甚至嚷著會「永不光顧」。不過立即想起菜譜上其實從沒列明會有白蘿蔔,反而酸菜、花生及蔥花就一定有,所以兩塊白蘿蔔其實可能只是點綴而非必然,只不過我們見慣而已,我實質也沒有必然的道理,不過更要緊是即使這店舖真的撒賴或服務態度不好我又可以如何?找老闆投訴?在食評網及朋友圈中叫人不幫襯?恐怕我的影響力沒這樣大,更何況我真的沒有絕對的道理。而事實上,我連我自己能否堅持去杯葛這小店也沒有把握,畢竟多次光顧這店舖不單因為價廉物美,而且這區附近在這個時段實在沒有太多選擇,這次若因一時之氣而說出晦氣的說話,日後再光顧的話大家也必然尷尬,既然後果未必對自己有利,兼且我又不是光顧甚麼高級及貴價餐廳,道理更不是全部在我那邊,所以實在不值得咬住人家不放。還好我轉個頭便不再動氣,而以後兩次再幫襯,已經重見白蘿蔔的蹤影,似乎那一次真的是缺貨而不得已。
另一次又是吃晚餐,在一間日式麵舖外已經排隊超過二十分鐘,誰知獲安排入座後才知道店內餐牌上的價錢比門外的價錢高出了一截,另外又要收取茶錢和小費,聲稱是因為臨近聖誕節。這次遭遇比上一次憤怒很多,因為最看不過眼是這些帶著欺騙的技倆,甚至不知餐廳是否已經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事實上,曾經光顧這店舖,給我的印象還不錯,所以這次即使已經晚上九時多,還等了廿多分鐘,只是我既不是每週也過來,而這區食肆又非常多,我其實更有本錢拂袖離開而從此不再光顧這食店,只不過這一晚到這刻已經近十時,同行的太太應該也很餓了,究竟我是否值得還在糾纏一些個人原則呢?若果我事後仍憤憤不平,我可以杯葛或在食評網中表達,但最少這刻是要處理好肚腹,待身心狀態回復再算,更重要是不好叫自己和太太一同肚子受罪。
兩次事件也彷似放棄原則,但我覺得顧及後果也是不能忽視,尤其是我已經不是十來歲的年輕人,講了原則是否能夠一直堅持?要堅持會否又帶給身邊人麻煩及擔心?更何況原則由誰定?是否只可以「一刀切」而沒有中間位?親情重要還是原則重要?承受的後果是否值得堅持……?實在還需要考慮其他事情。
最後的決定可以因人而異,更可能隨時間及眼界改變而改變。而最少我會感恩我越來越不易衝動,或會被怒氣牽著走,先以不變應萬變,然後才理智想想是否作下一步行動,最起碼已經站在不敗的地步了。
(27•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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