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的電影,以男女主角通信作主軸,電影令我想起自己已很久沒有寫過信了。
對我來說,寫信不單不是一個陌生的舉動,甚至還是好一段長時間的嗜好。若要我立即拿起紙和筆來寫一封信,我絕不會感到為難和勉強,卻只怕自己沒有時間去作。
別說今日要寫一封信,就是拿起一支筆也不容易,現代人的生活離不開電腦和智能電話,我一日隨時可在工作中接收及送出三十個電郵,亦能收送上百個電話短訊,但卻未必需要用筆寫出一個字,因為全部利用鍵盤或手指便可。還好,自己仍保留寫日記的習慣,每日仍然還有拿起筆的機會。
相信大部分人的第一封信,皆緣自年幼時上學的習作,我還記得某年老師要我和一位同學交換地址然後互相寄信給對方,父母沒有為意竟然有人寫信給我而幫我拆閱了;後來在中學時期仍有交筆友的玩意,我也曾有過寫了兩封信的筆友。
反而真正地寫信的日子卻是前往美國留學之後,當時住在親戚位於鄉郊的小鎮,由於華人少,起初又怕說英文和打交道,所以空閒的日子也特別多,我又不是十分喜歡睇電視和玩遊戲機,於是寫信便成為我的最大「娛樂」了。
那時,因為隻身到外國留學,一班教會弟兄姊妹及舊同學也給我很大支持和鼓勵,當時長途電話費仍貴,我又不是來自富裕家庭,最化算當然便是書信來往了,更何況寫信可以讓我消磨到很多時間。
粗略估計,在美國的十一年,應該寫了超過一千封信,而當中有八、九成,應該是讀書那四年寫的,後來搬往紐約,並有穩定的教會生活,才開始寫少了;但去到最後階段,因為還和當時仍是女朋友的太太分隔兩地,大家除了用電話和電郵溝通,也保持書信來往,回想起我們也有過書信交往的日子,也都覺甜美和浪漫。
的而且確,通信相比今日任何一種溝通方式,可說是最緩慢和最沒效率,尤其現代人已不懂等待,甚麼也要快速,等候一封外地寄來的信件動輒一星期,期間可能已經發生很多事情了。很多人已不知等待背後的期盼更叫人刻骨銘心,太快速不易令我們留下回憶,沒經時間考驗的關係亦不易長久,惟有細水長流可叫我們可細味。為甚麼我們不可略為減慢腳步,細味過程及經過,享受一下等待所帶來的期盼呢?
雖然寫信的日子距離今日已十多年,但沒有後悔當日不以長途電話而以書信聯繫,即使有機會再來一次,就是我可不計較金錢而打電話,我還是會選擇耐心寫每封信,用時間經營每段關係。雖然今天我已不太記得我寫過那過千封信的所有內容,但我卻還記得和我通過信的每一個。
(2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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